技工撤控|9男女涉中環非法集結被控提堂 技工獲撤控8人轉介區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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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1/02/18 18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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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男女涉去年11月中環非法集結,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前年11.13有示威者在中環聚集,其中7男2女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共5罪,案件今(18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,其中1名39歲維修技工獲撤控,而其餘8名被告的案件,則押後至4月12日以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,8人暫時毋須答辯,准保釋候訊。

被告依次為江偉文(20歲;學生)、黃朗勤(22歲;學生)、蕭振灝(20歲;學生)、葉栢良(25歲;冷氣技工)、黃鋆國(24歲;接待員)、劉好途(22歲;保險經紀)、李浩章(20歲;無業)、王國涯(39歲;維修技工)及呂傑靈(35歲;設計師)。

首7名被告同被控1項非法集結罪,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3日,在中環畢打街、德輔道中、遮打道、干諾道中、雪廠街及皇后大道中一帶,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。

蕭振灝另被控於同日在中環置地廣場外,保管或控制1罐噴漆,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,以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;劉好途及李浩章則另被控於同日在中環港鐵中環站F出口,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出口的一幅牆壁。

呂傑靈則被控於同日在中環戲院里保管或控制3支士巴拿,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,以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。而王國涯原被控於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1支螺絲批、1把剪鉗及1條六角匙。

案件今提堂,控方撤銷對王國涯的控罪,獲裁判官批准。控方又申請將其餘8名被告的案件押後至4月12日再訊,以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。辯方有保釋申請,裁判官准8名被告各自以1,000元保釋至4月12日再訊,期間不得離港,每周須到警署報到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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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